2025-11-18 02:29:48
定期存单存银行,记在“银行存款”科目里,存的时候借方记增加,取款时贷方记减少,利息到账再单独记“利息收入”。比如企业每月10号存五万块定期,到季度末算出利息三百块,这时候先记利息收入再转存银行。这样分科目算账,既清楚又方便报税。
为啥要这样记呢?因为存单是银行存款的一种特殊形式,会计准则规定要分开核算。比如某公司前年存了三百六十万定期,全年利息收入两万四,按税法规定利息收入要交20%所得税,所以单独记“利息收入”科目才能准确算税。存单到期时,本金加利息要全额转回“银行存款”科目,这样账目才不会断。比如某月存单到期,本金五万利息三百,这时候要贷记“银行存款”五千三百,同时借记“银行存款”五万,再借记“利息收入”三百。这样分三步走,既符合会计分录规则,又能看清资金流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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