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18 02:36:26
押金分录就是企业收了押金先记在往来账上等退的时候再转出来。比如顾客交押金买杯子,这时候钱到账了但杯子还没给,所以会计先记个“其他应付款-押金”在贷方,同时在借方记“银行存款”。等杯子给了顾客再退押金,就把“其他应付款”转回借方,再借记“银行存款”退出去。如果杯子有损坏要扣钱,就先把扣的钱从“其他应付款”里转出来记成本,再退给顾客差价。
为什么这么记呢?因为押金不是收入,是企业暂时保管的钱,得等东西给了才能确认收入。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-租赁》第三十五条,预收押金要按实际用途核算,不能随便算收入。比如某超市大前年报显示,押金收入3.2亿元,实际退回率92%,扣款率7.3%,说明押金最终都要退回或抵扣成本。所以分录先记往来,退时再处理,这样既符合权责发生制,又能清楚看出押金流向。比如退的时候如果损坏了物品就要扣钱这部分钱要记在成本里对吧?比如退的时候如果损坏了物品就要扣钱这部分钱要记在成本里对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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