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18 02:46:35
股权质押就是公司把持有的股票当抵押去借钱,这时候要同时在账上记两笔。第一笔是把股票从“其他权益工具”转到“股权质押”科目,相当于股票被锁住了;第二笔是记一笔“短期借款”或“长期借款”,表示欠了多少钱。比如公司质押了100万股,每股质押价5元,就先做:借:股权质押 500万 贷:短期借款 500万。等还完钱再反过来冲销这两笔账。
为什么这么记呢?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——金融资产》第三条,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质押,应当终止确认,并转入“其他权益工具-股权质押”科目。而负债方面,根据财政部大前年发布的《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公告指引》,质押比例超过30%的企业需在财报附注披露,像前年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,有17%的企业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%。所以分录要区分质押资产和负债,就像用手机当押金借充电宝,手机暂时不能用了但欠了钱,还了钱才能拿回来。后可能变成“质押时资产变受限负债变多还款就冲减处置有差额”,但核心逻辑不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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