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18 02:49:11
要约邀请就像发个朋友圈说"招人",要约就是直接喊"来上班"。前者是喊话,后者是递名片。比如说招聘广告写"薪资面议",这就是要约邀请;但如果说"月薪八千包吃住",这就是要约了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471条,要约邀请不能算合同,要约被接受才成立。
为啥这么分呢?因为法律要防着坑人。比如电商平台挂"限时特惠",用户下单前商品可能涨价,这就是要约邀请。前年深圳法院受理的电商纠纷里,有23%是因要约邀请与要约混淆引发的。要约必须明确价格、数量这些硬指标,像《民法典》第490条说的"内容具体确定"。要是要约里写"九块九包邮",用户点单时再改价,这就是违法的。但像朋友圈说"有货来问",对方问价后再报价,这就不算违法。所以关键看有没有给对方压上"不接就过期"的担子。就像发朋友圈喊"快来买",和直接说"这堆苹果五块钱全包",区别就在有没有让人觉得现在不买就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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