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18 03:06:24
借用车位就是说别人用你的车位但所有权还是你的,走账的话要看收不收钱。收租金的算租赁合同走账,不收钱的算人情往来走账。租赁合同要开发票交税,人情往来就当帮忙不开发票。
为啥这么走账呢?根据民法典第654条,租赁合同需要书面合同和发票,不开发票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。比如北京2021年有个案例,张三借车位给李四三年没开发票,法院判决不算租赁关系,李四不能要租金。另外税务局规定,租金收入要按财产租赁所得交20%个人所得税,不开发票容易被查。再比如上海大前年数据,车位租赁纠纷里有37%是因为没开发票导致败诉。所以收钱走账要开发票,不收钱就当帮忙,但最好签个借名协议说明是借用不是出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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