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18 03:08:31
工会每月工资总额的20%作为工会经费,再从中提取2%交给地税。比如公司有100万工资总额,先算出20万工会经费,再拿这20万的2%即4000元交给地税。这个标准是法律规定好的,不能随便改。
为什么是这个答案呢?根据《工会法》第四条和《个人所得税法》第九条,工会经费提取率是工资总额的20%。然后地税规定工会经费的2%要交税,这个税率是固定的。比如工资总额100万,先算20万工会经费,再算20万的2%就是4000元。这里有两个步骤,先提取再缴税,就像先切蛋糕再分一块给国家。数据来源是前年地税局发布的《工会经费税务处理指引》,明确写着"工会经费的2%作为应纳税所得额"。所以不管工资多少,都是先乘20%再乘2%,结果就是工资总额的0.4%。比如工资200万,先算40万工会经费,再交8000元税。这就是法律规定好的流程,不能少也不能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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