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18 03:25:05
当公司卖出货物但客户还没付款,会计就要做两笔分录。第一笔是把货物的收入记到"收入"账户,同时把没收到钱的部分记到"应收账款"账户。这时候"应收账款"的金额就会增加,"收入"账户也跟着增加。等到客户真的把钱打过来,就要做第二笔分录,把"应收账款"减少,同时把"现金"或"银行存款"增加。整个过程就像先欠账再收钱,账上要反映出这两步变化。
为什么这么记呢?根据会计的"权责发生制"原则,不管钱有没有收到,只要货物或服务已经给了客户,就要算作收入。比如3月份卖出10万元货物,客户约定下月付款,这时候就要把10万记到收入和应收账款。到了4月份收到钱,再冲减应收账款。根据某上市公司年报数据,他们大前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从45天降到38天,就是通过及时催收和规范分录实现的。如果只记收入不记应收账款,就会让公司看起来像突然多了笔现金,但实际上钱还没到账,可能收不回来。所以分两步记才能真实反映资金流动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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