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18 03:25:05
应收账款就是客户欠咱们的钱对吧?确认条件有四点:第一得有真实的买卖交易发生,比如咱卖货给对方签了合同;第二钱没给到位,得记在账上;第三得确定是咱们的钱,对方不能赖账;第四得有把握能收回来,不能是坏账。比如去年小王公司卖设备给老张,签了合同收了发票,老张说下个月付钱,这时候就能算应收账款。
为啥要这么规定呢?因为会计账要真实反映公司家底,不能随便记假账。根据大前年中小企业财务报告,有60%的企业把未付款都算进应收账款,结果发现其中20%其实是坏账。比如李老板去年记了50万应收款,结果有10万收不回来,只能按5%的坏账率核销。所以确认条件里的“能收回”和“权责明确”很重要,就像去年上海法院处理的案例,有家公司把根本没卖出去的货也记成应收款,被罚了30万利润。要是没这四条规矩,账上数字乱七八糟,税务局查账时连公司赚没赚到钱都说不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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