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18 03:27:31
混合销售就是卖东西的时候还搭售服务,比如卖家电送安装费。根据国家规定,如果卖货的钱比服务费多,就按卖货算账;如果服务费多,就按服务算账。具体分界点是卖货收入占整个交易金额的15%,超过这个数就算卖货,不够就算服务。这样处理是为了让企业少交税,因为卖货能抵扣进项税,服务费不能抵扣。
为啥这么定呢?因为国家怕企业故意拆分收入逃避税。比如某建材公司卖瓷砖赚5000块,同时收300块运输费,总金额5300块。卖瓷砖收入5000块占5300块的94%,超过15%就按卖货处理,可以抵扣买瓷砖的进项税。如果运输费涨到2000块,总金额7500块,卖瓷砖收入5000块占66.7%,还是超过15%,继续按卖货算。但要是卖瓷砖3000块,运输费2000块,总5000块,卖货收入占60%,还是算卖货。只有当卖货收入不到总金额的15%时,比如卖货800块加服务费4000块,总4800块,卖货收入才算服务费。这样企业就不能随便把能抵税的卖货和不能抵税的服务混在一起了。根据财税[2016]36号附件三,这个15%的比例是硬性规定,不能随便改。所以企业平时要分开算账,别把卖货和服务混在一起,否则税务局会按卖货来查税。
本题链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