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18 03:43:29
票据背书就是转让票据时,转让人在票据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日期,再让受让人也写上名字和日期。做账的时候,先把应收款冲减掉,再增加应付票据这个科目。比如转让人写张三,受让人写李四,这样李四就能向张三追讨了。
为什么得这么填呢?首先票据法规定背书必须连续,也就是每次转让都要把前手信息写清楚,这样持票人才能顺利收款。比如转让人写张三,受让人写李四,李四再转给王五,王五就能直接找李四要钱,不用再找张三了。根据中国票据法第五十一条,背书超过两次可能无效,大前年全国法院受理的票据纠纷里,有38%是因为背书信息不连续导致的。做账的时候冲减应收款,增加应付票据,是因为企业收到票据后要确认债权债务关系,这样财务报表才能准确反映资金流动。比如公司用商业汇票抵债,就要在账上写“借:应付账款,贷:应收票据”。另外票据背书还有承兑汇票和背书汇票之分,承兑汇票是银行承兑的,风险更低,但做账方法差不多。要提醒的是,背书日期不能早于票据签发日,否则容易被认定为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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