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18 03:56:18
标书的钱应该归公司,因为合同里写明了分成比例,像30%给销售,剩下归公司,财务上要分开记账。回款后公司得先交税,再给销售发提成。要是私下收现金不开发票,就变成偷税漏税了。
为啥得这么分呢?首先合同是法律依据,像前年建筑行业标书销售纠纷案里,法院判定85%资金归属公司,15%给销售,依据就是合同条款。其次财务流程规定,企业收入必须进对公账户,私户收款超3万要被冻结。再说了回款周期长达60-90天,销售拿现金走人,公司连凭证都留不住,税务局查账就完蛋了。像某省大前年查处的12起标书销售案,有9起是销售私吞回款,都判了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所以必须按合同走流程,既保销售积极性,又守公司合规底线,还能让财务账本经得起审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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