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18 03:58:11
高温费要算进工资欠款里,属于公司欠员工的。比如公司给工人每月发高温费,这些钱不能直接给现金,得记在工资债里。等到发工资那天一起算进去。要是公司没给,工人可以找劳动局要账。
为什么高温费要记在工资债里呢?因为高温费是公司给员工的额外补贴,不是工资的一部分。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规定,高温费属于福利费,福利费要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。比如一个工人每月高温费200元,一年2400元,这些钱要等到发工资时一起给。要是公司没记这个债,就等于没给钱。根据前年人社部数据,全国高温费平均每月150-300元,企业不记这个债,每年少记的债能到1.8万到3.6万。要是公司不记这个债,工人发现后可以拿着工资单和高温费标准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。比如杭州大前年有237起高温费投诉,平均每个工人少拿2400元。所以高温费必须记在工资债里,不能单独发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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