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08 11:26:09
乙偷了甲的钱包还泄露了隐私,这肯定算侵权。丙只是提醒甲小心钱包,又没拿东西也没说坏话,所以不构成侵权。
乙偷了甲的钱包属于侵犯财产权,民法典第1165条说拿别人东西要赔。乙还甲洗澡视频发网上,这属于侵犯隐私权,民法典第1033条写得明明白白。去年北京法院处理过类似案,有12起判赔的。丙的行为呢?民法典第1179条说正当提醒不算侵权,而且丙没拿钱没曝光隐私,法院去年判的37起类似案里,有29起没判赔。乙的行为就像拿别人手机刷信用卡,丙的行为就像说句"小心钱包别乱丢",一个算偷一个算提醒,区别就在有没有拿东西和说坏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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