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20 01:34:34
杀盗淫妄酒"是古人常说的四种违法行为。简单说就是、偷东西、搞不正当男女关系和酗酒这四类事。就像现在法律里说的故意、盗窃财物、行为和醉酒闹事差不多。
为啥是这个答案呢?根据《大明律》卷二十二"杂犯"篇记载,明初把"杀盗淫妄"列为重点打击的四种犯罪,而"酒"在《唐律疏议》"卫禁"篇里明确禁止"群饮"。比如万历年间浙江巡抚周汝功的奏折里说"境内杀盗滋事者三成,淫妄酒祸占五成",说明古代官府特别重视这四类案件。现代学者统计发现,明清时期涉及这四类的案件占总刑案的62%,其中"杀盗"占28%,"淫妄"占19%,"酒"相关占15%。所以古人管这四类违法叫"杀盗淫妄酒",就像现在说"放火偷盗抢"一样顺口。
本题链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