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20 03:51:37
公司借钱给员工或合作方,先记到“其他应收款”科目借方,同时在“短期借款”或“其他应付款”科目贷方记金额。比如张三借了1万,分两期还,每还5000就同时在两个科目各减5000。
为啥这样记呢?因为会计要分清钱是借出去还是欠别人的,像某公司去年没及时记其他应收款,结果有500万借款找不到人,被税务局罚款了。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——借款费用》,公司借款超过三个月必须单独核算利息,比如借100万一年,每月要记利息0.83万到“财务费用”借方,同时“应付利息”贷方记0.83万。这样记账才能避免钱款混在一起算错账,比如李四去年借款2万没记到账,结果年底算利润时多报了1.5万,被审计发现后补缴了2.6万税款。所以记公司借款就像记账本,每笔都要写清谁借、借多少、什么时候还,不能马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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