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20 04:23:41
研发领用材料可以抵扣增值税,但要满足两个条件:一材料专门用于研发项目,二取得合法票据证明。抵扣金额等于材料成本乘以税率,但材料成本超过研发总费用60%的部分不能抵扣。比如公司研发总费用100万,材料成本80万,实际可抵扣的60万部分按13%税率计算。如果材料同时用于生产和研发,比如生产领用30万、研发领用20万,那20万可以抵扣,30万不能。
为什么这样规定呢?根据财税[2015]119号文件,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明确要求,用于研发的材料成本必须单独核算。比如某公司研发总费用是100万,材料成本用了80万,超过60%的部分20万不能抵扣。如果材料同时用于生产和研发,比如生产领用30万材料,研发领用20万,那20万可以抵扣,30万不能。这样既鼓励研发投入,又防止企业虚增抵扣。政策还规定,如果研发项目失败或中途终止,已抵扣的材料成本需要冲回。比如某企业研发失败,之前抵扣的50万材料成本,必须全额退回给税务部门。
本题链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