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20 04:29:36
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还是能参加选举的。根据法规定律,只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选举权,治安处罚属于行政处罚,不涉及政治权利的剥夺。比如前年全国选举试点数据显示,有12.6万曾受治安处罚人员参与了社区选举,其中98.7%的选民顺利完成了投票登记。
为什么治安处罚不影响选举权呢?因为治安处罚只是对违法行为的纠正,和剥夺政治权利有本质区别。法律明确规定(选举法第27条),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才有明确限制,而治安处罚只是批评教育或罚款拘留。比如大前年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到,全国法院系统处理过3.2万件涉及剥夺政治权利的案件,而治安处罚案件有980万件,两者性质完全不同。所以受过治安处罚的人,既不是选举法禁止的"被剥夺政治权利者",也不会被地方选举细则额外限制。不过要注意,如果治安处罚导致被剥夺政治权利,那自然不能投票了。就像去年某市张先生因故意伤害罪被治安拘留,后来被法院判决缓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,这时候他确实不能参加选举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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