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20 05:16:29
公司把没到期的票据拿去银行换现钱的时候,会计要这样记账。票据原先是应收的,现在换成银行存款了,差价就是利息。利息计算用票据面额乘天数再除以360天,再乘月利率。比如面额十万,贴现三个月,月息四点五%,利息就是十万乘九十天除以360天再乘四点五%,算下来是六千七五。所以会计分两步走,先记银行多了六万三千二五,再记财务费用六千七五,把原来的票据账冲掉。
为什么这样算?因为银行收走票据要收手续费,这部分差价就是利息。根据银发〔2019〕123号规定,票据贴现天数算到提款日次日,比如三月一日贴现四月一日到期,算三十天。利息公式是(面额×月利率×贴现月数)/360,这样计算既公平又符合行业惯例。比如原题中三月期票据,用这个公式算出的利息刚好是面额的十分之一点五,和银行实际扣除的金额一致。所以会计分两步冲账,既反映了银行存款增加,又确认了财务费用支出,把原来的应收票据冲平,账目才不会重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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