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08 03:45:28
放火罪属于具体危险犯,就是说只要有人点着火苗烧东西,还没烧到人或者物就构成犯罪。比如在楼道里烧纸片,虽然没烧到人,但周围都是易燃物,这种危险现实存在,所以直接定罪。
为啥是具体危险犯呢?根据刑法第114条,放火罪要达到“危及公共安全”的标准。比如大前年最高法发布的案例里,有120起案件因为烧东西引发火灾隐患被起诉。比如有人把火点在枯叶堆旁边,虽然没烧起来,但旁边有电线杆和民房,这种现实危险就足够定罪。再比如在商场里烧纸钱,周围都是商品和人群,危险系数高。所以法律要提前打击,不能等烧出人命才处理。具体危险犯和结果犯不同,结果犯比如故意伤害,必须造成实际伤害才构成犯罪。而放火罪是“烧没烧到”不如“烧到没烧到”重要。比如在空地上烧稻草,虽然没烧到人,但稻草堆旁边有油桶,这种危险就成立。所以法律要提前管住行为,不能等出事才后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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