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08 04:23:59
再审案件主要从这几个渠道来:原审法院自己觉得有问题向上级法院报,当事人觉得判决不公平自己申请,检察院发现法律适用错误提出抗诉,还有上级法院直接指定再审的。提起再审得满足三个条件:要么发现新证据能推翻原判,要么找出原审没用的法律依据,要么证明原审法官有违法行为。
为啥这么回答呢?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12条,再审启动确实有这四类来源,而三个条件对应法律里"新证据""新理由""审判错误"三个情形。最高人民法院大前年工作报告显示,当年再审立案3.2万件,其中当事人申请占38%、检察院抗诉占25%、法院主动报请占22%、上级指令占15%。数据证明这四类来源和三个条件是法律明文规定的,不能随便加新情形。比如当事人申请要超过判决生效两年,检察院抗诉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,这些时间限制也跟条件挂钩。
本题链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