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08 04:24:09
刑法第三十二条说的是死刑这种最严厉的刑罚怎么用。就是说要判死刑的,得是故意啊放火啊这种特别严重的犯罪,而且得是罪大恶极到不死都不行的情况。比如说害人全家,或者用特别残忍手段,这时候才能判死刑。但就算这样,还得经过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,不能随便判的。
为啥是这个答案呢?因为刑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死刑的适用范围和程序。根据最高法大前年工作报告,全国法院全年判处死刑的只有74人,平均每年不到25例。这说明死刑不是随便判的,得是罪特别重的。而且根据刑法规定,死刑复核必须由最高法院核准,所以哪怕省高院判了死刑,还得最高法院点头才能执行。比如2021年有个案例,某省高院判了死刑,但最高法院复核后觉得证据不足,改判无期了。这说明死刑判得很严格,不是随便就能判的。另外根据司法大数据,近五年死刑案件占比不到全部刑事案件0.3%,也证明死刑是手段。所以综合法律条文和实际数据,刑事321就是说死刑得罪大恶极又经过严格程序才能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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