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品代发签收证明模板示例:
证明
今收到(代发平台名称)通过(快递公司)寄送的礼品包裹(单号:XXXXXX),内含(礼品名称/信封件),已于(签收日期)由(代签收点/收件人)完成签收。此证明仅用于物流凭证,不作为商品质量确认依据。(签章/电子签)
该模板设计的依据主要基于三个核心逻辑:
1. 法律合规性
根据《快递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五条,收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件。但礼品代发多为"信封件"或"自提件",通常由快递员直接投放至代收点完成自动签收。模板中明确区分"代签收点"与"收件人"两种签收主体,既符合《电子商务法》第四十八条对电子交易凭证的要求,也规避了强制验货的法律争议。
2. 行业操作惯例
主流礼品代发平台如"点查查""1688礼品网"均采用标准化物流流程:商家下单后,平台自动生成物流单号并匹配就近仓库发货(如浙江圆通仓/广州韵达仓)。包裹多为重量<100g的信封袋,物流轨迹显示"已签收"即视为履约完成。模板中"信封件"的注明,正是针对此类行业通用做法。
3. 风险防控需求
数据显示,2024年拼多多/淘宝约37%的纠纷源于虚假物流签收。模板特别强调"不作为质量确认依据",源于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十条——签收仅证明物流交付完成,商品瑕疵需另行举证。同步建议商家保留代发平台的"批量导入记录"和"物流编号截图",形成完整的证据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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