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件代发业务中提供收据和发票主要有三种方式:1)由供应商直接开具发票给终端客户,适用于供应商与客户直接结算的模式;2)通过线上税务平台,目前浙江、成都、贵州等地支持自然人线上申请代开电子发票;3)采用"受托代销"模式,供应商按销售额开票给客户,代发商则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给供应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,所有经营交易都需依法开具发票,这是保障交易合法性的必要凭证。
从法律层面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依法开具发票,淘宝等平台也于2021年更新规则强制要求商家提供发票。实务操作中,供应商通常会根据是否含税报价,不含税价格需额外支付3-10%的税点。浙江等地税务部门推出的自然人代开服务,每月可开4次、单次不超过10万元的电子发票,这为个体经营者提供了便利。在地域分布上,长三角和成渝地区的电子发票普及率最高,这与当地数字化政务建设水平呈正相关。值得注意的是,发票金额应当与交易金额一致,若供货价与售价存在差额,需通过"受托代销"模式分别开具发票,否则可能涉及虚开发票风险。建议代发商在与供应商合作前就明确发票开具方式,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关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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